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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职责 准确执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7: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转发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职责分解资料”,对辽宁省落实和细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给予肯定,希望辽宁的做法能在全国质量技监系统推广,并发挥借鉴作用。

  今年3月,辽宁省质量技监局为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国家质检总局及辽宁省政府有效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精神落实到实处,在对执
法依据进行梳理后,将行政执法责任进行了详细分解。

  据辽宁省质量技监局

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 制定和实施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明确执法部门的执法岗位、执法范围和执法程序,防止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和越位执法行为发生,同时也明确执法人员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避免出现执法主体不当、执法程序错误等现象。开展行政执法职责分解便于有效地实施行政责任追究,更好地落实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落实和细化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工作,辽宁省质量技监局先后对30余部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60多个质量技监系统规章、10多个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依照法律对行政执法职责进行分解。

  新出台实施的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分别就执法机构、执法内容、执法性质、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和执法权限等7项行政职责进行了划分和确定,并对本级系统中具有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职能的质量、认证、监督、标准、计量、特种设备、政策法规、监督稽查和纤维检验等9个部门、23个行政岗位,细化分解出192项行政职责内容。

  同时,辽宁省还依据行政职责编制了行政许可程序流程图,按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职能的不同,规定了29项执法、许可程序流程。如在申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流程中,规定了申请、受理、收费、审查、发证和监管等6项程序流程;而在产品监督抽查流程中,规定了通知、抽查、告知、后处理、归档等5项程序流程。

  据了解,辽宁省质量技监系统推出行政执法职责分解措施后,得到了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也得到广大企业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目前,辽宁省质量技监部门为更好地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分解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大检查,加大了行政责任追究力度,用机制和制度保障质量技监部门行政行为的公平与公正。

作者:孙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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