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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范金融机构破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6:0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正在审议的企业破产法草案,首次对金融机构破产问题进行规定。中国将通过此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法律与行政监管,防控因商业银行的破产而造成公众财产损失。

  草案规定:当金融机构发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等破产原因时,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可以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破产的申请。

  新破产法草案起草工作组成员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欣新说,增设重整程序是企业破产法草案中的亮点之一。重整是在企业已经或可能发生破产原因时,通过协商减免部分债务、变卖企业部分资产、进行业务及资产重组等手段,使具有挽救希望的债务人企业继续生存下去,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并进而维护社会利益的法律程序。“如果有商业银行面临破产,通过重整程序也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储户的风险与损失。”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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