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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吃小股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2:21 京华时报

  宝钢权证终于寿终正寝了,让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总共4亿元的人民币如泥牛入海。笔者不是为损失大把银子的“权民”感到痛惜,而是想斗胆问一句,股改中采用类似权证的金融衍生品,究竟留给我们什么启示。

  很显然,采用权证作为股改对价的上市公司,是这场创新的最大赢家。他们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利用中国股民的好赌心态,通过第三方互相博弈,逃避了对流通股即中小股
东的对价支出。虽然上市公司向股市转嫁了股改成本,但市场中“权民”却为此损失了4个亿的真金白银。同时,公司的小股东并没有得到实惠。

  针对这个宝钢权证的结局,有人认为,权证本无错,只是这个品种设计欠妥。而笔者却认为,上市公司本来就应该用送股送现金的简单方法实施股改对价,而运用权证作对价,就是想忽悠小股东。假设,如果宝钢在股改时,不搞认购权证,而是多送一两股

股票,也用不着动用几十亿进行托盘,市场就不会为权证烧掉4亿元。

  而现今,公司股价仍然在托盘价之下,几十亿资金等于打了水漂,这结果又是什么呢?典型的“共输”局面!此时又有人说了,反正这几十亿资金也是在“公司不缺钱”的情况下搞增发圈来的,可以不当钱来花,烧了也白烧。但笔者仍然认为这是在独吃小股东!

  在此情况下,小股东是什么———埋单有份,受益无权。笔者以为,什么时候上市公司的老董、老总们的眼睛里,有了小股东的地位,咱们中国股市,才算是真正具备了走“牛”的基础。(沈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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