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飞彩流通股股东要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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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2:21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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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叶永笔)昨天,来自安徽、北京等地的一些认为ST飞彩股改违法的流通股股东授权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有关ST飞彩股改维权事宜。据悉,这是股改以来首例流通股股东因方案涉嫌违法叫板上市公司的案例。 据悉,中兆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的律师是李江。李江曾代理过凯立状告证监会、银广夏业绩造假案、通海高科虚假发行股票案。之前,ST飞彩推出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再
ST飞彩这个被称为最有创意的超复杂方案遭遇多方的质疑,尤其是涉嫌违反《公司法》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部分流通股股东认为,ST飞彩的股改方案表面上看是让公司扭亏,实际上新进入公司的大股东中鼎股份一分钱没出,用了股东们的权益来弥补经营上的亏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