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G茉织华股权转让协议解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11:23 南方都市报

  G茉织华(600555)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仲裁裁决书,裁决确认公司2004年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已解除。

  2004年9月9日,平湖茉织华实业公司与东方控股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据协议,平湖茉织华将其持有的G茉织华18%股份转让给东方控股集团。后来双方合作不欢而散,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于2005年7月21日受理了上述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争议仲
裁案。近日,G茉织华收到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确认上述转股协议已解除。中证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