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该由谁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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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9:00 解放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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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报载,某地一房产开发商公开其开发楼盘的成本——3583.61元/平方米,然后请购房者定价。购房者给出的最低价是1200元/平方米,最高价是5400元/平方米,其中3400元到4000元价位的占52%。最后开发商公布的售价为均价3600元/平方米,几乎无利可赚,并宣称:“成本清单随时备查。绝对真实。” 此举一出,众说纷纭。质疑者有之,赞扬的也不少。然而据笔者所知,商品房定价
笔者以为,此举引出了一个老话题:商品怎么定价? 经济学有一种说法,叫“消费者最优选择”——在有限的预算约束下,购买使自己获得最大满足的商品。预算约束,表明消费者能买什么?而后者则揭示:消费者想要什么?定价在消费者可以承受范围内的商品,其性能款式又广受欢迎,利润空间再大,商品也畅销;反之,即使售价接近于成本,甚至“出血大甩卖”,也乏人问津。 消费者对商品性价比的判断,应该成为经营者给商品定价的基础。它要求企业经营者摈弃“成本+利润”的定价方式,必须立足于市场调研,在充分掌握消费需求和市场走向的基础上,确定商品生产方式、生产规模和成本控制,最终确定合理的价格定位。这样的商品,无论是大到房屋汽车,还是小到针头线脑,都肯定畅销,从而实现“双赢”:消费者欢迎,企业盈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可以这么认为,商品的价格取决于消费者。 然而决不是像这家房产开发商所做的:公布成本、请购房者定价、公布“保本价”。 笔者以为,企业唯利是图固然应当反对,但也不能提倡企业无利可图。企业无利,如何发展?企业不发展,整个社会又如何发展如何前进?假如真的保本销售,绝对是企业不懂市场不负责任的表现。笔者也不赞成什么都公开,凡事都有个度。信息真的全透明了,还有什么商业机密可言? 看来,适当“作秀”未尝不可;一旦过了头,便属于多此一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