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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依视路”赢了官司却未“驰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10:02 经济参考报

  本报上海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依视路”眼镜商标遭侵权案公开开庭审理,一审宣判上海成洋光学眼镜公司停止对依视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不过,法院对依视路公司要求认定驰名商标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1999年和2001年,依视路国际公司在我国先后获准注册了“依视路”和眼睛图形两个商标,用于眼镜及包装盒以及光学器材等商品。根据协议,上海依视路公司对上述两个商
标获得独占许可。2006年初,有消费者购买到了商标为“依思路贝尔”的加硬加膜树脂镜片,生产商是上海成洋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法院比较原被告双方的

商标标识,认为“依思路贝尔”与“依视路”读音相似,图形亦十分近似。因此,法院判定双方构成近似,成洋光学眼镜公司已侵犯了依视路国际公司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至于认定驰名商标问题,上海一中院认为,法院已认定成洋光学眼镜公司的行为侵权,在原告权益能够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法院不需要对涉案的两个注册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作出判断和认定。


 杨金志 卫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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