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对使用高比例甲醇的汽车继续免收养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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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08: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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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8月20日电记者从山西省交通厅获悉,为提倡使用环保燃料,山西省把使用高比例甲醇的汽车免收养路费的政策延续到2010年。 甲醇燃烧后仅排出水和二氧化碳,是世界公认的“清洁燃料”。山西丰富的煤炭资源为生产煤制甲醇提供了便利条件,目前这个省已能批量生产甲醇,其成本比汽油大约低三分之一。山西也是全国最先开发使用甲醇的汽车的省份,目前山西已拥有甲醇汽柴油掺烧专
为推广使用甲醇汽油,2004年山西出台支持车用甲醇汽油产业化的试点政策:凡使用80%-100%高浓度甲醇的汽车,到2006年年底为止,免征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最近经过一系列调查之后,山西省交通厅决定将这一优惠政策延续到2010年,也就是说,今后4年内,使用高比例甲醇的汽车在山西省仍然会享受到免征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的优惠。(记者胡靖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