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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 实习生刘杰)2005年8月,廖女士买下“狮山美庐”2号楼3单元601房,合同约定今年11月交房。前不久,她发现架空层正被砌成单间,自己的房子变成了701房。她询问,开发商是否违法?
记者昨日看到,当初廖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写明了楼房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层数为11层,地下层数为0层。廖女士称,现在把架空层砌了起来,凭空多了一
层不说,也与当初承诺的“公共用途”不符。
对此,该楼盘开发商策划部徐经理称,合同中确实规定有架空层,公司正在考虑具体用途,方案已报规划部门审批。售楼人员则称,当初写601是“笔误”,701不代表会多出一层房子,以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为准。
在售楼部现场,廖女士等6名购房人则称,架空层应用于休闲、绿化等公共用途,擅自改变架空层的用途,实际上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
武汉市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称,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凡是改变架空层用途的项目,一律责令恢复原审批用途。逾期不改正的,每平方米可处以一百元至三百元的罚款。
这位负责人称,购房人可在规划部门查阅审批用途,如发现开发商擅改楼盘架空层用途,可向规划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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