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受美制裁长城航空停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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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06:54 新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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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开航,上周五停运;其母公司被称违反美国《防止向伊朗扩散武器法》受制裁 本报讯(记者曹阳)今年6月份刚刚开航的国内首家投入运营的合资航空货运公司———长城航空公司,由于母公司遭到美国方面的禁运制裁,而被迫在上周五停止了经营运输。
长城航空上周五在一份声明中宣布,已停止其货运服务的营运,并将安排由其他航空公司接手已经定舱的货载。声明称,暂停运营是由于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理局决定对长城航空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制裁;而长城航空尽管经营的是上海至阿姆斯特丹、印度和韩国首尔的航线,但由于其货运服务“依赖美国公司的技术支持”,因此必须立即停止营运。 据了解,今年6月美国政府即表示,将对中国长城工业公司和另外三家中国公司实施制裁,因为他们违反了美国《防止向伊朗扩散武器法》中的有关规定,帮助伊朗获得可以用于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技术。按照美国政府的规定,制裁期限通常为两年。在此期间,任何美国政府机构不得向违反规定的公司购买产品、服务或提供支持,而且任何跟美国政府有合同的,或从政府获得贷款的美国公司都不得跟这些公司进行商业往来。 长城航空的声明中称,为了化解因为美国政府制裁其母公司中国长城工业公司所造成的困难局面,正在跟美国政府协商,以便找出解决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