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正常纳税户所占比重较大且总量呈上升趋势
深圳国税加大对非正常户管理力度
将清理信息界定涉嫌逃税企业个人,堵住税收漏洞,严厉打击偷骗税行为
【本报讯】近日,深圳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军在宝安区国税局福永税务分局调研时指出,加强对非正常纳税户的管理是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的一项首要的基础性工作,全市各级国税部门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非正常户,即未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经税务机关多方查证确属失踪,暂时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对其做非正常处理,其购领而尚未使用的发票自认定之日起一并作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非正常纳税户的确定主要有4方面:①连续三月未申报任何地方税者;②停业期满未复业者;③应注销而未结税结票者;④未按期办理换证、验证(年检)。
市国税局局长刘军强调,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基础深化分析,加强计统工作的文件精神,要立足深圳国税实际,把加强对非正常纳税户的管理与税源基础管理和税收经济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对宏观税收的分析、微观的行业税负分析和纳税人的评估,与税源户籍管理、纳税人生产经营变化的情况结合起来,通过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平台,真正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目前,全市非正常纳税户占全部纳税户的比重较大,非正常纳税户总量每年也在呈上升趋势,这不仅不利于税收经济秩序的良性发展,也给国税队伍的廉洁从税带来很大的危害,要引起各级领导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的高度警惕。
据市国税局局长刘军透露,基层税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非正常户进行全面的清理和认定,利用现有的信息平台对已经掌握的纳税人信息予以清理,分门别类,做到心中有数;要通过清理和分析,把握工作目标和重点,真正界定出有涉嫌偷逃骗税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有涉嫌虚开代开发票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追捕;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欠税清缴力度,严厉打击偷骗税行为,追回国家税款,为加强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堵住税收漏洞提供依据。(唐慧斌陈俊峰钟勇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