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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该不该对跳楼维权者狠一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02:16 中华工商时报

  百姓维权屡屡碰壁,冤情郁结于胸,便自导自演“跳楼”情景剧,以迫使职能部门“就范”。针对此类所谓“跳楼秀”,广州人大代表朱永平日前建议,应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减少此类突发事件对广州交通秩序的影响。他说:“这是一种‘劫持大众’的不法行为,一定要严惩!”

  ———《信息时报》

  若仅站在维护交通秩序的角度论之,朱代表的建议或许能讲得通。可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执法者,到底该不该对跳楼维权者“狠一点”呢?为搞清这个建议正确与否,我们不妨先看看眼前的跳楼维权者部落,又到底由哪些人构成?

  当下参与跳楼

维权者,无非有这几类人:首先是些讨要工钱的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一年,本就不多的工钱却被老板赖账,投诉无效,打官司乏力,再回望堂上需赡养的爹娘和膝下嗷嗷待哺的子女,他们投身楼顶,双眼一闭,自然连死的心都有了。若其给执法部门打个电话,抑或到法院一纸诉状,便能把血汗钱分文不少拿到手,又何必采取如此下策呢?其次是些路至尽头的维权者。比如刚刚在广州上演的“跳桥秀”的杜某,因
车祸
花费数十万元,而且落得8级残废,肇事者却逍遥法外,家徒四壁的他求助无门,便只有“跳桥”以明志。面对接下来的“治安处罚”,他说:“不怕,我反正没有地方可以去了。”类似在维权过程中遭遇不公,又投诉无门,自感路至尽头,便通过跳楼“劫持大众”,或许有“柳暗花明”之转机,若“采取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却肯定乃死路一条。

  当然,在“跳楼”人群中,也不乏为情所困者,更有神经失常者,甚至有借“跳楼”之蹊径骗取钱财者……但这些跳楼之异类,所占比例甚小,甚或可忽略不计。换言之,当下借跳楼之极端方式而“劫持大众”者,除少数法律上可免责的精神病患者和极个别另有企图的违法者之外,绝大多数都属急需救助的弱势群体。他们正深陷水深火热之境,要么急需得到经济上的资助,要么亟待抚平自身心灵上的创伤,而应得到所谓“严惩”者,则实属寥寥。

  不错,有“跳楼秀”之情景剧上演,便需民警、特警、消防、水警等“配角”到场给予“配合”,再加上看客扎堆、交通拥堵等场外因素影响,难免浪费诸多社会资源。此也乃某些人呼吁对跳楼维权者“狠一点”的原因所在,而其所倡导的治理方略,无非是要求其“采取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而非用如此极端方式。这纯属“站着说话不腰疼”!谁都晓得跳楼维权既被动无奈又险情四伏,若有既合法又主动的维权方式,他们又何苦呢?

  其实,在多数跳楼维权者背后,既包含其自身太多的苦楚和无奈,也堆积着太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和矛盾,更掩饰着相关职能部门太多的冷漠和失职。若这些因素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而只是靠公权力对跳楼维权者“狠一点”,却不检视社会维权系统自身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那类似跳楼维权现象非但不会减少,会不会以更激烈的方式出现,恐也说不定。(21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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