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证券资不抵债121亿宣告破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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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9:25 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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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记者彭勇)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因资不抵债121亿余元,南方证券破产还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证券公司破产案。 深圳市政府成立的南方证券清算组委托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出具的《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31日执行商定程序的资产负债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12月31日,南方证券的资产总额为106.31亿元,负债总额为228.08亿元,资不抵债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南方证券有限公司,1992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2002年1月南方证券增资扩股到34.58亿元人民币,并更名为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月2日,南方证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被行政接管。2005年4月29日,南方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根据南方证券行政接管领导小组的委托,深圳市政府于同日成立南方证券清算组,负责南方证券关闭后的清算工作。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发现,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今年6月6日,证监会批复同意南方证券破产还债。8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由于南方证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并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符合法定破产条件。 据悉,公开宣告后,法院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破产清算。相关债权人将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司法程序中获得公平受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