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燃油附加费将继续征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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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9:21 上海青年报 | |||||||||
记者昨日从国内最大的电子客票代理商游易航空旅行网了解到,海南航空公司已经向各代理商下发通告:原定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期限将于2006年10月10日(航班日期)到期,但目前在民航总局尚未下发新的文件之前,10月11日以后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按正常费用征收。 (记者张良)
记者随即登陆到游易航空旅行网,拟购买其他航空公司10月10日以后的机票,系统显示其他航空公司的国内燃油附加费也依然照常征收。征收的价格还保持在800公里以下30元人民币,800公里以上60元人民币。 国际原油价格近年来持续在较高位徘徊,面对航油成本攀升至运营总成本近40%的沉重负担,国内航空公司一再呼吁继续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东航财务总监罗伟德此前曾向记者透露,东航、国航、南航等三大航空集团已向民航总局申请上调国内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航空公司希望将国内燃油附加费从目前的800公里以下航线30元上调至5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60元调至100元,“只有这样才能基本抵销航油价格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的成本压力。” 按照有关政策,现行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执行期限截止到2006年10月10日。因此,民航总局方面也并未对三大航空集团的申请做出回复。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近日在珠海航展发布会上表示,总局正在对航空公司上调燃油附加费的申请进行研究,但具体上调方案还需国家发改委最终批复。 杨元元:国内国际航油价将联动 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向记者透露,有关燃油附加费征收的问题,民航总局内部仍在进行研究,要听听有关各方的意见才能决定,目前仍没有什么变化。 他同时表示,为减轻航空公司的航油成本负担,总局今年4月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国内航空公司购买航油可以根据不同机场,采取不同的进销差价,航空公司和中航油在基准价基础上可以上下浮动不超过8%的幅度内进行协商确定具体进销差价。但该项政策实施下来效果并不理想。 仅就航油价格而言,总局的长远目标是国内航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完全接轨,但这一目标的实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步一步达成。 目前总局正在研究国内航油价格与国际航油市场的联动机制,即通过某一个比较科学的计算公式,使国内航油价格与国际航油市场价格形成联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