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续征成定局?海航公开续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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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3: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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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孟飞鸿)尽管民航总局、国家发改委尚未公开下达有关继续征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但续征仿佛已“板上钉钉”。记者昨日从本地机票代理人处了解到,海南航空已向机票代理人发布了销售通知,表示将在此前公布的征收期限10月10日后继续征收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目前各航空公司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是今年3月31日由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发布确定的,当时确定的执行时间暂定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 而随着各航空公司上半年“盘点”出现爆出25亿人民币亏损后,悬而未决的征收时限问题已经让航空公司看来“无法等待”。而在此前第六届珠海航展新闻发布会上,民航总局相关高层肯定地表示,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不仅要续征而且要再度上调。 截至记者昨日下午登录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的官方网站,都没有看到关于延长燃油附加费征收时限的相关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