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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资不抵债121.77亿的南方证券,16日被深圳中院正式宣告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破产清算。据悉,这是继大鹏证券折翅之后,第二个走向破产清算程序的深圳券商,也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证券公司破产案。之前,作为全国最大的券商巨头南方证券,十多年中股本最高达到34.5亿元人民币,资产以及营业网点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
据了解,2004年1月2日,南方证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被行政接管。2005年4月29日,南方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根据南方证券行政接管领导小组的委托,深圳市政府于同日成立南方证券清算组,负责南方证券关闭后的清算工作。受南方证券清算组委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出具德师(深圳)报财字(06)SS第003号《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31日执行商定程序的资产负债专项报告》。上述报告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2月31日,南方证券的资产总额为106.31亿元,负债总额为228.08亿元,资不抵债金额为121.77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214.55%,已严重资不抵债。2006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南方证券破产还债。
此次破产诉讼的原告方是蓝波湾公司,蓝波湾公司与南方证券于2003年6月10日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协议约定:申请人蓝波湾公司委托被申请人南方证券管理资产3000万元,有效期自2003年6月10日至2004年6月10日止,但协议期满后,南方证券未能如期归还上述3000万元委托资金。
今年7月7日,蓝波湾公司以南方证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南方证券破产还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于7月11日决定立案受理并指定成立了监管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监管。7月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受理公告。8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发布公告,就申报债权具体事项作出进一步通知。法院在裁定其破产还债后,亦于8月16日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破产清算。
法院表示,南方证券的债权人,将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司法程序中获得公平受偿。(18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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