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例房屋包销案告结:10天追回77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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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9:49 云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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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为我们追回了案款!”昨日上午,当昆明万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从昆明中院执行局的法官手中接过一张金额为777万元的支票时,激动不已。至此,我省首例房屋包销诉讼案告结。
2004年9月14日,作为甲方的城建公司、天铭公司与乙方万全公司订立《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昆明北市区“金色维也纳花园”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双方因销售楼盘数量和佣金问题产生较大分歧,乙方万全公司遂将甲方告上法庭。 昆明中院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不服,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3月23日,省高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4月27日进行了法庭调查。6月21日,省高院下发了长达25页1万多字的终审判决书,全面反映了纠纷双方的客观事实和诉讼请求,在认定一审法院“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基础上,对双方争议较大的配套优惠和房屋佣金等细节问题作了重新认定。最终判决,由城建公司和天铭公司共同支付万全公司定金及佣金共计777万元。 7月9日,本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昆明中院执行局法官及时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城建公司在其开户银行并无账户,却在该银行有一个以其开发楼盘名称相同的账户。执行法官顺藤摸瓜,查阅了“金色维也纳花园”账户的开户资料,最终确认该账户的开户人为被执行人城建公司。随后,执行法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后获悉,被执行人为了方便营销楼盘,并未以其单位名称开立账户,而是申请了一个以楼盘命名的账户。在准确掌握情况和取得翔实证据材料后,执行法官依法裁定将该账户上的存款予以强行划拨。7月19日,终于将777万元执行到位。 “两年多来,我们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万全公司的负责人兴奋地说。在发还现场上,该公司将一面上书“执法高效廉明,办案求实务真”的锦旗赠给昆明中院执行局。 本报记者 孙 伟文/图 (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