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住房保障潜移香港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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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 02:52 北京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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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赖大臣) 在确定了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基础上,内地正在研究香港的“公屋”制度,以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目前建设部正在研究发展租赁型的经济适用住房,逐步实现和廉租住房制度的衔接的相关政策。这一政策动向,迅即被业内人士解读为,中国内地正在研究借鉴香港已经非常成熟的“公屋”制度,谋划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
戴德梁行投资部董事曹念国告诉记者,香港“公屋”政策就是香港特区政府把土地出售给开发商,由开发商承建,然后等房屋盖完后再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回来一部分房屋,租给符合条件的市民居住,居住一段时间后特区政府再折价卖给居住者。“内地现在进行的一系列住房保障体系改革虽然与香港形式不同,但核心都是由政府控制房屋的价格以保障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 今年7月30日,国土资源部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确定了我国土地转让的基本形式,也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借鉴香港“公屋”模式打下了基础。 建设部上述负责人表示,将来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则面向低收入家庭,当家庭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政府有权收回住房。廉租房将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所占比例不大。限价商品房也将限定购买资格,或面向拆迁户,或面向本市户口的无房户等。 我国内地从1998年开始的住房市场化改革至今仍未建立起完善的保障体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的效果也并不理想。巴黎百富勤首席经济学家陈兴动认为,经济适用房还不能满足中低收入者住房需求,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一次性支付一大笔钱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同样,廉租房制度更是遭遇了地方政府的抵制,至今还有许多省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描述未来内地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时给出了四项基本措施,包括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税收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机构投资者进入租赁市场;研究通过“低税率、严征管”,鼓励私人住房出租;发展租赁型的经济适用住房,逐步实现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房屋租赁统一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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