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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抑房价,地荒论不是罪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9:06 中国经济时报

  ■朱达志

  目前,新一轮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正在修编,纲要能给房地产留有多少份额?会不会导致“地荒”?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胡存智日前表示:房地产用地不存在控制问题,“地荒说”其实是在误导百姓。(《法制日报》8月7日报道)

  国土资源部公开驳斥“地荒说”已不是一次两次了。去年夏天,该部副部长鹿心社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一些利益集团利用国家土地从紧政策“别有用心”地宣扬“地荒论”,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房价上涨。(《中国青年报》2005年7月1日)今年6月13日,另一位副部长小苏又在当日召开的“2006中国地交会”开幕式上表示,土地供应不存在“地荒”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6月21日)

  官方出面驳斥“地荒论”,无非是想平抑

房价。但是,在房价问题上,购房者似乎更愿意相信自认为有道理的小道消息。原因很简单:你连那些“别有用心”者究竟是谁都不敢披露,连政府土地规划的内容都不愿向公众亮盘,谁会相信你的“宣传”?

  然而,即便信息披露已做到无懈可击,“地荒论”也彻底破产了,房价就一定能够被平抑吗?依我看,中国的房价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出在土地使用管理体制上。报道称,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要统筹好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的规模。但我的疑问是:农用地如何统筹?谁来决定农用地的命运?

  别以为这个问题和房价无关。相信大多数人都坚定地认为: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

开发商手中的建设用地,是从政府手中拍卖而来,并且买来的只是70年使用权。这话后半句理论上说没错,但是前半句就有必要商榷了。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城市土地可以说是国家的,而农村土地却是集体的;农村土地只有在国家合法征用后才能被收归国有。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为什么一定要经过征用这一关,才能转化为房屋开发用地呢?难道农民合作集体没有权利处置自己的财产?要知道,征用和拍卖都是要发生交易成本的,多一关自然会多产生一些成本,少一关当然会少产生一些成本。何况,土地征用过程中几乎不可避免产生腐败,这也是一笔难以估算的成本。假如城市周边的农地都由农民集体直接处置,上面那些无谓的成本支出,不是就可以避免了吗?土地成本下降,房价自然“水落船低”;城市周边房价降低,必然会带动城区房价的回落。

  笔者曾参与过一次对成都市郊城乡一体化建设情况的采访。在一个远郊村落,我们获悉,农民们成立了一家土地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村社为股东,以参与农民为“股民”),直接与开发商和租用土地的企业打交道,获得了很可观的收益;而开发商和企业也认为,直接从农民手中获得土地,比从政府手中拍卖所得,要便宜不少。

  且不论对农民物权的保障,单从控制房价这个角度说,都有必要考虑变革目前的土地出让管理办法,尽量地减少中间环节,将建设用地成本尽可能地降下来,进而从根本上使目前畸高的房价趋于合理。如此,“地荒论”也就不攻自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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