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平政府补贴房年内建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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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8:33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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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一位建设部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廉租房、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及限价商品房三者将共同组成实物型的住宅保障。目前,沈阳的住房保障体系是如何构成的呢?8月9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据介绍,与国内其他地区不同,目前,沈阳的住宅保障主体主要为政府补贴房和租赁住房补贴两种。 本报讯8月9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沈阳市近百万平方米政府补贴住房建设正在加快步伐,其中铁西、皇姑、大东三区的政府补贴房建设已完成主体,预计10月末可达到进住条件。其它各区的政府补贴房,在年底前也可完成建设并达到进住条件。 购政府补贴房要满足三个条件 据了解,市民可以享受政府补贴房的条件是:自2003年1月1日起,市内各区国有土地上被拆迁的居民;拆迁补偿费或补助金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被拆迁居民为低保户或低收入户,且无其它住房者。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不过,据记者了解,这个条件已略有放宽。据业内权威人士介绍,因为2005年以后,拆迁补偿费或补助金有所提高,因此,对被拆迁人领取的拆迁补偿费或补助金超过10万元的,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准入门槛。 “双困户”可领取租赁住房补贴 与此同时,我市的“双困户”租赁住房补贴也开始领取。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获悉,今年下半年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已开始。“向市内各城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双困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城乡群众办的24件实事中的一件。 享受补贴的“双困户”条件是: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年以上,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平方米(含7平方米)以下的居民家庭,上述条件兼具者可申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 到目前为止,大东区已有11个街道1200余户领到了住房补贴保障金存折,发放租赁住房补贴309.8万元。和平区已发放145万元,沈河区发放41万元,皇姑区发放118万元,其他城区的发放工作也正在积极准备之中。(龚义龙) 新闻背景 经济适用房将以租代售 建设部官员透露,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该官员解释,中国的房屋产权为70年。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家庭,但一个家庭的收入可能在70年中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次性的出售令经济适用房制度缺乏退出机制。 另一方面,政府则不断地需要拿出土地来建设经济适用房,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售价不包括土地成本,仅包括一半的配套成本,政府需要不断地在此项目上投入资金。缺乏退出机制的出售型经济适用房制度将逐渐令政府不堪重负。 据该官员介绍,未来住宅保障体系中的实物补贴可能将分为三个等级。廉租房将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所占比例不大。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则面向低收入家庭,当家庭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政府有权收回住房。限价商品房也将限定购买资格,或面向拆迁户,或面向本市户口的无房户等。 根据记者的了解,上述住宅保障体系的方案仍在探讨的过程中,并且各地具体的实施细则也将根据当地情况而有所区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