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跨市场配售股份尽快办理转登记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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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8:18 经济参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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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8月9日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9日发布公告,提醒持有175家上市公司沪市发行深市配售股份的深市投资者办理转登记申报手续。 上证所在公告中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7月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沪深证券交易所跨市场市值配售股份转登记的通知》,持有175家上市公司沪市发行深市配售股份的深市投资者,应在2006年8月24日前按照
2006年8月24日前未办理转登记申报手续且2006年8月25日闭市前未将配售股份在深市卖出的投资者,可自2006年8月28日开始向其配售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提出补登记申请,上述175家上市公司沪市发行深市配售股份将自2006年8月28日起在深市停止交易。 记者 潘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