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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电价为何不一样 有关部门:现存3类收费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5:12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见习记者 廖志慧 通讯员 杨城 马婷)近日一些读者询问湖北日报,各地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一样,不清楚现在电费如何收取?为此,记者咨询了物价部门。

  据介绍,按国家发改委要求,我省居民生活电价已从7月1日起上调0.83分,以作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上调0.83分后,农村居民生活电价现为0.5163元/千瓦时;一般城镇居民用电需加上1.2分的城市公共事业附加费,现价为0.5283元/千瓦时;武汉市居民生活用电需加1.5分的城市公共事业附加费,现价为0.5313元/千瓦时。

  7月中旬,我省曾举行电价调整方案听证会。省物价局交能处负责人称,在电价调整听证方案实施之前,我省实行的居民生活电价就是上述3类。调价方案出台后,将对现行电价作进一步调整。居民如遇到违规上调电价情况,可拨打1235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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