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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外资银行聚集沈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14:18 经济参考报

  本报沈阳电 记者从沈阳市政府金融办获悉,日本北海道银行在沈阳开设代表处的申请,最近已获中国银监会批准;新加坡大华银行也已获中国银监会批准,正在沈阳筹建分行,使得聚集在沈阳的外资银行数增至7家。

  “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下,沈阳的发展被大家所期待。”北海道银行沈阳事务所副所长田村先生这样解释北海道银行来沈阳设立办事处的原因。他表示,北海道银行
来沈阳后,将吸引一大批北海道当地的食品加工企业前来投资创业。

  “北海道银行隶属于在日本都市银行中排名第二位的北北金融集团。北海道银行驻沈阳事务所属于非盈利性机构,事务所发挥中介和桥梁的作用,为由北海道银行客户组成的北海道

长城会会员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寻找来中国发展的机遇,同时也为中国企业提供赴日本发展的机会。”北海道银行还承办了于今年7月24日开始的“北海道-沈阳经贸周”活动。

  据介绍,北海道银行和大华银行的入驻,使沈阳离东北地区金融中心的目标又迈进一步。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做出了“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向金融商贸开发区集中”的决策,在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纲要中也提出,力争用7年时间,引进排位在世界前100名国外大银行中的10家银行机构,在沈阳设立分支机构或建立代表处,同时建立信用体系,打造沈阳金融安全区。

  自韩国韩亚银行2004年成为进驻沈阳的第一家外资金融机构,至今已有韩国韩亚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和新加坡大华银行3家外资银行在沈阳设立分行,日本三井住友银行、日本三菱东京 U FJ银行等4家外资银行在沈阳设立了代表处。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建设4年来已初具规模。原规划建设350万平方米的商务设施,现在已扩大到400万平方米。据统计,区内的中外金融机构总数已达到30余家,存、贷款总额分别达到890亿元和840亿元人民币。

  据悉,为配合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进一步扩大银行业的对外开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陆续批准多家外资银行在东北地区设立机构。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鼓励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支持外资银行在我国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鼓励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中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对外资银行进入东北地区给予积极考虑和优先审批。


 记者 姜敏 吴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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