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新法规8月1日实施 重点规范公路建设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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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18:30 黑龙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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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月1日起,又有7部涉及公路建设、耕地保护、地图审核等方面的国家级法规、规章开始实施。 为有效地治理公路建设市场,交通部修订出台《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取消了施工企业资信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将过去重行政审批调整为重全过程监督管理。为防止商业贿赂,明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规定公路
针对一些地方擅自扩大经济开发区面积,变相低价出让土地,为督促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中的全国耕地面积18亿亩目标,保证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加大了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的力度,实行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规定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的耕地数量,不得少于挂钩的建设用地项目所占用的耕地数量。针对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不合格”的行为,《办法》明确指出,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合格率较低的地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暂缓受理该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 国土资源部《地图审核管理规定》8月1日起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台《进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废除了煤炭出口质量许可制度,按照质量诚信度、生产加工工艺、生产技术条件、质量保证能力等标准将出口煤炭生产企业分为A、B、C、D四类,实行分类管理。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明确海关应当根据联网企业报送备案的资料建立电子底账。联网企业的外发加工实行主管海关备案制等。许跃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