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季节性食品作坊开业歇业要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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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9:14 石家庄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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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 本报讯(刘宝芝徐平)从即日起,全省将展开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桶装饮用水、白酒、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配方奶粉等8类食品被列入今年全省重点食品专项检查,并将对该8类产品的所有生产企业进行全部抽样检测。
省质监局食品处副处长韩晓兵介绍说,全省质监部门将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三无”食品和生产环境脏、乱、差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将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比较突出的城乡接合部和村镇地区确定为重点区域。对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食品无证生产加大查处工作力度。 在大中城市及周边地区无证生产的食品企业,坚决停止生产,不取得许可证,不得恢复生产;对“有证有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但生产条件差、达不到准入要求,而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且正规食品企业产品不能正常供应,地处偏远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在地方政府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有条件的存在。这种有条件存在的小企业、小作坊,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标注,并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同时要承诺其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 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在其开业或歇业时,应向当地质监协管员或者监管员报告,在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开业前,县级质监部门应对其卫生状况、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控制销售措施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准许开业。 相关新闻>>> 市食药监局开展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活动 本报讯(记者范玉蕾)今年下半年,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大规模的专项整治和大型公益活动。 市食药监局将完成好全市猪肉安全状况和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实施情况和调查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和打击力度。同时,组织开展认真做好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为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市食药监局将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控制、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药品销售和委托生产等环节,确保GMP各项规定的落实。同时对医疗机构配制和使用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制剂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加强对特色、专科门诊的检查力度,加大对治疗皮肤病、肝病、糖尿病、哮喘、风湿性关节炎等慢性病的非法制剂打击力度,保障广大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 除此以外,市食药监局将开展与市民“面对面”、专项大街接访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用药进社区、进农村、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回收过期药品等活动,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百姓安全饮食、用药意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