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廉租房制度垂范全国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2:31 中华工商时报 | |||||||||
|
体系较完善受益面较大受益度较高 运作了近10年的南昌廉租住房制度因政府重视、体系较完善、受益面和受益度较大,继去年被建设部作为“南昌经验”向全国推广后,最近又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据悉,迄今为止,南昌市享受廉租住房制度的受益家庭已达7400余户。
南昌市房管局介绍,南昌廉租住房制度起始于1997年房改调租的“租金核减”,即对租住公房的困难户实行租金减免。2003年后,经过不断地摸索和创新,南昌又先后启动了针对“双困户”的“租金配租”和针对“特困户”的“实物配租”两种形式,建立了以租金核减和租金配租为主、实物配租为辅,操作较完善、受益面和受益度不断扩大的廉租住房保障体系。目前,南昌租金配租的准入标准已从人均6平方米以下提高到7平方米以下,租金配租的金额从每月每平方米8元增加到10元;实物配租家庭的廉租租金则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6元。迄今为止, 南昌已对5300余户困难户实行了公有住房租金核减,已批准廉租住房配租家庭2115户,其中,1803户“双困户”享受了租金配租,228户“特困户”享受了实物配租,配租率达96%。 同时,南昌市每半年对配租家庭的收入、人口以及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对廉租房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起了公平的退出机制。目前南昌已对约60户家庭取消了其廉租房资格。 据悉,为了储备更多、更稳定的房源,继续加快廉租住房的制度建设和实施工作,南昌市政府今年将划拨3000万元用于廉租房配租,其中600万元用于租金配租,2400万元用于购买“二手房”进行实物配租。此外,年底前,南昌市所辖四县南昌县、新建县、安义县、进贤县也将全面启动廉租房政策,廉租房制度可望真正在南昌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2B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