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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汽车企业被限期整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1:07 新京报

  2006年度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未过关

  本报讯 (记者涂冬梅)因为环保生产一致性问题,江西昌河铃木公司等汽车类生产企业被要求限期整改。记者昨日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了解到,在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度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中,有8家汽车类企业没有过关。

  整改不合格将被撤销相关车型目录

  据国家环保总局公告,这8家企业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中昌河铃木公司是因为车辆抽样检查不合格,要求在10月20日之前的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山东凯马汽车公司及如皋市柴油机厂则因为未按有关规定建立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而要求整改。

  另外淄博汽车制造厂、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浙江新柴动力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因为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不合格,要求在8月20日之前的一个月内整改。

  据介绍,国家环保总局此次检查依据的是《关于加强轻型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公告》(环函〔2004〕326号)和《关于加强重型汽车及其车用发动机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公告》(2005年公告第1号)中的有关规定。

  针对这次检查结果,要求整改的企业如果限期内检查仍不合格,将会被撤销型式核准公告中企业相关车型目录,并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A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予以处罚。在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中,除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外,还将对无法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没收销毁。

  两厂商称未收到通知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环保总局今年并没有人就此问题到公司检查过,他本人也还没有看到限期整改的通知。

  浙江豪情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还没有看到有关通知,公司仍然正常生产。

  

昌河铃木营业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环保总局只是来函对公司进行了调查,他并不清楚为什么会抽样检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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