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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超”助力车惹祸实在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10:24 城市快报

  随着7月1日“禁摩令”的实施,电动自行车迎来了一波销售高潮。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近期豪华漂亮、超速超重的电动自行车(或助力车)在本市越来越好卖。

  记者近日在大润发、易买得等超市以及多家电动自行车大卖场看到多款疑似超标车。据了解,按非机动车管理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即最高行驶时速应低于20公里,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脚踏行驶能力,30分钟内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
7公里。但是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很多销售人员却将时速大于20公里当作了卖点。易买得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他们销售的悍马电动车时速在30公里左右,大概50公斤左右。

  据统计,1至4月,电动自行车引发

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和96人受伤。某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告诉记者,这主要是部分厂家由于技术、资金等原因,生产的部分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车速、车重、制动不合格等直接造成交通隐患;而许多市民因缺乏对安全性能的重视,盲目选购跑得快、车身重的豪华电动自行车,也造成了交通事故。

  据悉,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基本分两大类:一类是在自行车结构上加装电机组成助力自行车,这类车价格便宜,售价在1000多元;而另一类外形像轻便

摩托车,车重达50公斤以上,售价在2000多元。某经销商告诉记者,“禁摩令”实施前,在市区内行驶的摩托车约有两万多辆,近期的销售对象绝大部分就是这些前摩托车主。“其实厂家将电动自行车做超标的主要原因也是市场有需求,原来的摩托车主买
电动车
时就要求速度和续行里程,于是厂家在产品出厂时在调速电机上做了手脚,调高时速,很多厂家为增加行驶里程就增加电池数,速度的提高和电池数量的增加必然使车体加重,车体的加重会使车的惯性加大,刹车距离就保证不了,埋下安全隐患。”

  交管部门提醒市民: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登记上牌,否则不能上路行驶。

  记者周明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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