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由期货公司专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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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07:46 重庆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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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参加“期货公司高管监管培训”会议的权威人士日前透露,金融期货重大制度安排已基本明确: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将由期货公司专营,创新类券商可以申请股指期货IB(中间介绍商),并且期货公司成为全面结算会员的资本金要求被上调为1亿。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举意味着金融期货政策从开始以期货公司为主导逐步转向以证券公司为主导,从主管部门的角度来看,为了股指期货顺利推出,必须首先抓住证券市场
这位人士透露,此次会议上明确了证券公司只能通过做IB中间介绍商的形式参与金融期货,并且也只有创新类券商和控股或参股期货公司的券商才能成为IB。另外,期货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资本金要求被大幅上调,交易结算会员的资本金要求是5000万元,全面结算会员为1亿元,特别结算会员为2亿元。 据了解,目前国内注册资本金达到1亿元的期货公司只有6家,这样绝大多数期货公司无缘全面结算会员资格,而此前在业内征求意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四类结算会员标准”中对全面结算会员资本金的要求是8000万元。 “这样的政策鼓励证券公司收购期货公司,券商成为金融期货的主导力量,将一改此前确定的期货公司主唱金融期货的基调。”一位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研究员表示。 综合上证报、中证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