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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月启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09:39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唐松风 通讯员乔俊楠)记者昨天从广州国税局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税收征收管理,适应使用税控器具开具发票的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从2006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同时停止使用。

  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
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广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纳税人可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下载专区”———“税务软件”栏目中,自行下载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软件、软件说明书以及多媒体培训教材等资料。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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