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或恶意透支可能会上信用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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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09:14 石家庄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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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靳晓磊)因为一张3年前就已经作废的信用卡,让省会市民张女士上了银行的信用黑名单,而差点没办成住房贷款。近日,记者在某银行采访时遇到了正在与工作人员交涉的张女士。 张女士告诉记者,前些天,她在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张女士,她已经上了银行的个人信用黑名单,因而会影响到她的贷款计划。迷惑不解的张女士怎么也
经过一番查询,张女士从个人信用报告上看到,她在三年前曾申请了一张另一家银行的信用卡,卡上至今仍有20元透支款没有偿还,这也是她上黑名单的原因。“我没办过信用卡呀,怎么会这样?”面对这一记录,张女士感到很奇怪。但据银行人士分析,这很有可能是张女士的亲戚或朋友借用她的身份证办理的。 个人信用越来越重要,一旦借钱不还或恶意透支,“污点”便会记入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以后再办理个人信贷时,便可能面临银行界的“封杀”。据介绍,今年1月,我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这一数据库,为国内居民建立了一张记载个人信用的“电子身份证”。 银行人士提醒,市民如对自己的信用记录“不放心”,可以到银行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同时,业内人士也建议,银行最好能主动为客户服务,将信用卡对账单和催款单及时邮寄给“黑名单”人员,让误入“黑名单”的当事人早日知道,并妥善处理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