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不是“唐僧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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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09:05 中国经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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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贵元 据7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从北京审计局日前提交的审计报告中发现,北京市有19个部门挤占挪用了有指定用途的资金1.74亿元,主要是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大都用于盖大楼和购车;尤其是对涉农专项资金,侵占挪用现象比较突出。比如个别乡镇政府将用于建设供水管线工程的小城镇建设贷款贴息100万元,拨给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房地产经
近年来,涉农资金简直变成了“射”农资金和“伤”农资金。有关部门公然违反财经纪律,无视农民利益,随意“赊”农民的帐、擅自“欠”农民的款,滥用农民的钱,而且随心所欲,理直气壮。认为“涉农资金是‘唐僧肉’,不吃一口就难受;吃得少来不解渴,反正农民最好惹!”而农民无奈地反映说:“国家给农民的钱,成了看不见的战线,只能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一片‘心意’领了。”其实,农民对截留、挤占、挪用、克扣涉农资金的种种恶劣行为和腐败现象早已义愤填膺、深恶痛绝! 殊不知,在新农村建设刚刚起步阶段,农民多么需要资金呀!而为建设新农村,解决农民的需要,国家拨出了3900 个亿,再加上减免农业税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出台,农民完全可以塌下心来,集中精力地投入火热的新农村建设之中。可是,没有必要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不会“自然生出”,也更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只能面貌依旧,停留在“口号”上。 原来流行的口号是:农业要大上,干部要大下,支农资金要先行。但由于受社会某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上述口号悄然变成了“农业要大上,干部要‘大抓’,凡是农民的钱,可以随便花,不捞一把是傻瓜!”有的截留和挪用涉农资金,改变资金投向和用途的行为骇人听闻。据有关资料显示,去年国家审计署在对21个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中发现,约占三分之一的资金,被当地政府及征地拆迁部门截留挪用、拖欠和扣减应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16.39亿元,主要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发放奖金等。今年7月20日在青岛举行的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说,2004年和2005年,全国审计机关共开展涉农审计项目784个,查出滞留资金、挪用侵占转移资金等违规问题资金192亿元,损失浪费8.9亿元。这些问题的屡屡出现,暴露了我们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力,甚至存有严重失职的行为,基本形成了“上边严厉,下边乏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审计报告多,真正查处少,甚至报告报告就过去了”的被动局面。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其中有9亿为农民的农业大国。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新农村建设上不去,就会弱化我们社会主义江山的根基。要打牢国富民强的基础,必须紧紧抓住农村这个“大头”。涉农资金能不能做到“专款专用”,能不能分文不差地拨给农民,这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政治问题。因此,我们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把截留和挪用涉农资金问题列为惩治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对“问题资金”,要严查、细查,一查到底。不能“有查不纠,查而不严,处而不狠”。那些肆意损农、刮农、吃农、坑农、害农的腐败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