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诚信单位交给市民评选 名单将通过媒体公布,由市民打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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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08:22 半岛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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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井惠群 首席记者张璐璐) 今日起,大连市工商局、市消协在全市流通环节开展百家“重质量、讲诚信”暨消费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在打击假冒伪劣等坑害百姓行为的同时,树起一批标杆单位。 据了解,本次在流通领域较有影响的商业批发企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食杂店、服务行业及部分相关企业中进行的评选活动,采取由工商部门各基层分局初评审核,向
据悉,在消费者问卷调查期间,大连市工商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以及食品协会、食品安全协会、蜂产品协会、海参商会、肉类食品协会等行业协会做好对参评单位的明察暗访及评定。 据市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介绍,本次申报和创建消费安全示范单位的企业,必须达到以下标准: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各种证照齐全,经营行为规范;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健全的进货索票制度及备案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自检制度、公示制度等;有健全的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对合理投诉解决率达100%;没有各种违法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发生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