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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先进技术可提供金融支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02: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叶永笔)昨天,商务部对外公布了与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

  《意见》表示,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吸收与创新的联合研究开发,培育、扶持一批高素质中介服务组织;综合运用经济手段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包括国家利用外贸发展基金支持企业通过引进技术和创新扩大出口,对引进先进技术和再创新提供必要
的金融支持,为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提供必要的金融和外汇政策支持等;完善技术引进与创新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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