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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英辉)昨天,在香港召开的“山西(香港)投资洽谈会”上,平安信托作为意向中的受让方与山西省交通厅下属的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总公司(开发公司)签署了意向性的《股权转让协议》。此项合作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试点后的首批执行项目。
平安信托拟以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投资于山西境内的太原-长治、长治-晋城、晋城
-焦作(山西境内段)高速公路。
这三条高速公路由开发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目前由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长晋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山西省交通厅拟通过转让这三个公司部分股权的方式实现三条高速公路经营权的部分转让。在本项目获得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批准之后,且平安信托最终成为出让股权的受让方,则平安信托将以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从开发公司处收购三公司部分股权。
平安信托董事长童恺介绍,平安信托在基础设施投资、物业投资、资产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都积累了成熟的业务经验,目前已开展了包括收费公路、铁路、城市水务以及电力项目在内的多领域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业务。
在港洽会上,中国平安集团与山西省交通厅还签署了《交通能源投资发展基金协议》,对未来投资于山西省的交通能源项目达成初步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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