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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林彝族自治县拨出89万元资金,对全县23家农业龙头企业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进行表彰奖励。
近两年来,石林县不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以实现“二增一稳定”目标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突出优势产业,实施“无公害食品计划”和品牌营销战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农产品深加工、营销企业的培育和市场建设,促进农业调整产业化经
营结构,使农业龙头企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全县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58个,被列为省级扶持的两个,市级扶持的14个,县级龙头企业23个。这些企业按合同组织收购,通过订单、合同的方式稳定了产销关系,逐步建立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关系,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收入稳步增加。
为鼓励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发挥更强大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石林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综合能力,积极争创更多的产品品牌,该县对石林县青泽农庄等七家获得“有机食品”产品认证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000元奖励;对石林花果山生态农场等两家获得国家“绿色食品”产品认证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30000元奖励;对石林县石丰种业有限公司等13家种植业农业龙头企业、石林快得利饲料厂等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石林恒泰农产品有限公司等三家农产品营销企业分别给予20000元奖励;对获得“无公害”产品认证的石林县蔬菜办公室给予20000元奖励。
通讯员韩福云(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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