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将约束高成本能源使用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01:41 新京报 | |||||||||
|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表示 本报讯(记者王冰凝 孟斯硕)昨日,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理顺能源产品价格,抑制能源低成本消费,将低成本使用能源的鼓励政策改为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
廖晓军表示,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主要指要将目前矿业权无偿取得和有偿取得的双轨制统一改为有偿取得,实现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还原资源成本;强制矿山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还原安全成本;建立矿业企业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责任机制,强制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矿山环境的恢复、生态补偿,还原环境成本。廖晓军指出,相关部门还将调整完善现有税收政策,择机出台更有利于节能的优惠措施。 昨日,财政部召开促进生物质能财税政策研讨会,就生物质能发展的财税政策展开讨论。据悉,目前,财政部正在起草具体的财税支持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