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征个税卷土重来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00:00 东南早报 | |||||||||
|
国税总局屡败屡战 借此轮房地产调控的东风,国税总局又发布了措辞严厉的108号文件,要求各地税务局和财政局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征收窗口,对二手房交易强制征收20%个人所得税。看来,传闻已久的个税强制征收这次要动真格了。
其实,二手房征收20%个人所得税,早就是一项有法可依的政策。只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执行似乎总成问题。此前的二手房个税实行“自觉申报”制。没有强制,有几个人会去“自觉申报”?因此,其所收税款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总数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从试点来看,市场对二手房个税普遍难以接受,此前杭州、南京、北京等地的试点均以失败告终,市场以不交易作为抵抗。加税引发的弊端在泉州也有所见,国六条出台后,营业税的征收使泉州的二手房交易陷入低迷,房产中介生存艰难,更多的市民采取“私下买卖、公证交易、延缓过户”方法避税,造成二手房交易纠纷的增加。 征收二手房个税,国税总局一直在努力。2004年10月二手房征个税杭州试点宣布停止后,2005年10月初国税总局抛出“一站式”强制征收的156号文件,以严厉的语气重提旧话,对办理不动产发票的地点及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对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收要求实行“一站式”征收,不纳税者不得过户,“先税后证”。 然而,这一招也没见效。2006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强调,二手房应缴个税并非新政。可是从实际情况看,不缴个税一样能过户。这样,谁还会去交二手房个税? 因此,相关部门是否配合,才是政策能否执行下去的关键。接下来相关细则是否出台,值得关注。(小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