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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黄海昀
药监局封杀一药多名,药企纷纷改包装
药品改“通用名”包装,一个药企最少损失过百万。但这似乎对遏制占药品销售八成的医院开单提成、降低药价作用不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监局)颁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已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规定除了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药品包装上商品名的单字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的1/2。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最近几日,记者采访获悉,广东省的药企都正在纷纷对新包装进行设计。有药企业老总表示,这一政策使之前花几十万元设计的包装全部作废,包括没有使用完的包装,以及重新设计费用等等,一家药企最少要为执行这一新政付出一两百万元的成本。
改包装损失上百万元
广州中药老字号“潘高寿”董事长兼总经理魏大华对记者说,为适应新政策,公司的所有包装都要换,光设计费就要10万元以上,包括重新印刷、包装材料等费用就要200万元左右,这是直接看得见的费用。另外,还可能出现经销商退货,但一损失则难以预计具体数字。
广州敬修堂药业董事长严志标也对记者坦承,该公司改包装最少也要上百万元的成本。他估计,中药企业以OTC为主,损失会低一些,一般在销售额的1%—2%,而化学制药企业为此可能要损失8%—10%销售额。
OTC产品影响最大
魏大华表示,这一政策对OTC(非处方药)产品的影响最大。他说,OTC药品主要的销售渠道在药店,以消费者自选为主,这样无差异化的包装,将使消费者难以分清品牌厂家与杂牌厂家的产品。
大量同一成分的药品只有通用名,没有商品名。那么,药品名称一样,而且对名称位置、颜色、字体和大小都有规定,这就在视觉上模糊了药品之间的差异。即使是可以使用通用名和商品名的药品,商品名小于通用名,标签则更小,同样也模糊了不同药品生产企业的同类药品间的差异。
严志标说,通用名非常专业,特别是一些化学药名往往很拗口,老百姓根本就无法记住那些既长又专的药品通用名。
营销专家认为,这样将可能导致两种情况:一是产品严重同质化,消费者更加无所适从。另一种情况就是,劣药驱逐良药,便宜的药好卖。
但事实上,即使两种药物的成分一样,药效仍然可能存在很大差距,其主要原因就是药物的纯度高低不同。例如,依照国家药典,多肽药品的纯度在95%以上就可以上市销售,但有些企业的标准却在99%以上。从事药品品质管理的人员都知道,药品品质的差别极有可能就蕴藏在哪怕只是1%的细微差别中。例如一支1mg的注射剂药品,由几十万个分子组成,其中1%的杂质分子就不再是一个小数量,当这些杂质分子进入人体后,就有可能对冲掉好的分子,使药品效果下降。
事实上,此次封杀一药多名,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限制医院医生开单提成。但是,药企人士认为,这实际上对医院的作用不是很大。魏大华说,在很多时候医院发药并不用盒子,而是把药按医生开的处方量分成小包装。从效果来看,新政对在药店销售的OTC影响更大。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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