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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乡村农家店补贴比去年多120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 01:20 西部商报

  本报实习记者 祁瑞龙 为您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了加强和规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甘肃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拨付管理程序》于日前正式出台。根据《程序》,建村级或乡级农家店的补贴标准,比2005年提高1200元。

  根据拨付管理程序,今年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补贴标准为:每个乡(
镇)级农家店补贴4000元;每个村级农家店补贴5000元。

  另外,对建设商品配送中心的银行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进行贴息,予以1年贷款利息补助,贴息率不超过5%,比2005年3%的贴息率提高两个百分点。

  申报资金扶持的项目应符合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的记录,并与所在地地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订了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保证书等五个条件。

  《程序》规定,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持资金,严禁任何单位骗取、挪用或截留,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将依法全额收回资金,取消其以后年度申请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或涉嫌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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