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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郑州讯记者昨日从深交所因获悉,因未能及时披露大股东占款及下属公司停产信息,焦作鑫安(000719)遭到深圳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经了解,焦作鑫安遭到谴责有以下原因。2004年6月8日,焦作鑫安控股股东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集团”)以公司的4000万元存款作为保证金,由其控股子公司河南信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其开具了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变相占用公司资金
4000万元。
2005年7月26日,焦作鑫安资金7993.81万元被划入花园集团控制企业河南信瑞工贸有限公司,形成对焦作鑫安的资金占用7993.81万元。后经各方同意,将花园集团及其关联单位占用焦作鑫安的资金11993.81万元与焦作鑫安应付花园集团及其关联单位的2997.94万元进行债权债务冲减,截至2005年9月30日,大股东花园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实际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8995.87万元。焦作鑫安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焦作鑫安化学试剂厂2005年9月26日停产,药业分公司2005年10月25日停产,这两项在2004年的经营业绩中占到总收入的54%。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交易所认为,焦作鑫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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