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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兄弟相争 民企渔翁得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16:18 经济参考报

  这边:大哥手中廉价购债权 那边:兄弟身上高价追债务

  近来资产管理公司拍卖不良国有债权时,民营企业往往以极低价格竞购成功,再向债务人国有企业高价追索,致使国有资产流向民企,这种国有资产合法流失的方式令国企界深感忧虑。记者调研发现,这一现象的背后,是国有金融资产和国有工商资产的利益之争产生国资“黑洞”,两“兄弟”同室操戈最终让民企“渔翁得利”。

  陕西:民企108万元套现600万元

  2004年11月,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将兴平市金兴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金兴公司)陈欠的债权本息共计2346.44万元,通过拍卖以108万元的对价转让给陕西中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夏公司)。中夏公司很快起诉金兴公司,法院确认金兴公司用于偿债的所有财产包括上海市芦湖港镇外滩涂100亩土地使用权,兴平市幸福路的制药厂土地使用权、厂房和设备,兴平物资大厦四、五、六层的全部房产权,海口市凤凰新村一套房产权。其中上海市芦湖港镇的100亩土地使用权价值最高,但它已抵押给陕西兴平市农业银行。原来,兴平农行2000年向长城资产公司剥离金兴公司不良债权后,竟又贷款380万元给金兴公司,用于其在上海的地产投资。为降低风险,双方约定金兴公司在地产投资获益后优先偿还农行贷款。

  2004年2月,上海市政府回收这100亩土地,补偿金兴公司600万元。中夏公司与金兴公司达成协议,中夏公司给付金兴公司70万元职工安置费,抢先获得100亩土地换来的600万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兴平农行没有优先受偿权,中夏公司从而合法地得到了600万元。

  陕西咸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葛长安认为,中夏公司偷梁换柱,借国资处置之机,用108万元套取了600万元现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张新成处长则表示,长城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中夏公司,审批和拍卖程序合法。

  重庆:民企4300万元买下21亿元资产

  2005年6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通过拍卖处置21亿元的“资产包”,民营企业重庆万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贯公司)以4300万元的对价竞购成功,“资产包”折现率仅为2.1%。此后万贯公司不断向“资产包”涉及的企业高价追债,被追债国企苦不堪言。

  据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总经理周幼清介绍,“资产包”里有呆账企业35户,债权金额3900万元;事实呆账企业142户,债权金额8.5亿元。在这177户企业中,已经停产的有147户,另外30户企业已注销或吊销了营业执照。从企业所有制性质看,国有企业68户,债权金额7.1亿元;其中有22户企业已经破产或关闭,债权金额1.94亿元;政策性破产企业3户,债权金额2.8亿元。

  中国第十八冶金建设公司是“资产包”涉及的一户企业。2002年,东方资产公司为追索债权本息,将十八冶起诉到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法院冻结了十八冶1062万元工程款。万贯公司竞买“资产包”后,获得了十八冶的3554万元债权,法院遂判决将冻结工程款支付给万贯公司。由于这笔工程款是十八冶拖欠民工和职工的工资,去年12月,300多名工人连续多日围攻法院,要求法院给他们发工资。鉴于此事影响社会稳定,法院暂缓执行。

  据十八冶总会计师周良友介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也曾拥有十八冶8000多万元不良债权,最终信达以23%的对价转让给十八冶。十八冶曾几次希望东方公司按照相同比例处置不良资产,但东方公司不接受。没想到,东方却以更低价把债权转让给万贯公司,万贯公司又百般纠缠,再三强调至少要变现80%的债权。中国包装进出口重庆公司等国企负责人也表示,他们曾想以10%至20%的价格回购债权,但东方公司却以更低价转让给万贯,他们怀疑其中有猫腻。

  周幼清说,“资产包”转让程序合法合规,有案可查。“资产包”里的企业多数是“骨头”,但是不往“骨头”里加一点“肉”,“资产包”就不好卖甚至卖不掉。近几年,重庆办事处多次向这些企业追债,但多数企业不理不睬。在这批不良债权转让前,有几家重庆市属国企到重庆办事处提出债权回购,但“资产包”已经做好,不便更改。

  “兄弟”利益之争导致“肥水外流”

  关于不良国有资产处置问题的争议,资产管理公司和国有企业各执一词,但国有资产却在争议中悄悄流进了民营企业的口袋。记者发现,资产公司和国企的资产都是国有资产,前者是国有金融资产,后者是国有工商业资产,双方都想最大限度地保全自己所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最终却“肥水外流”。这如同两兄弟间的债权债务纠纷,一个追债,一个无钱可还或赖账,追债兄弟只好请外人用特别手段向欠债兄弟追债,并把追来的大部分钱分给外人。不少人指出,如果资产公司和国有企业、国资监管机构真诚有效地沟通,携手设计不良资产处置制度及办法,就可能实现“双赢”,既能最大限度地变现不良债权,又能促进国企改革发展。

  张新城说,资产公司和国企确实像两“兄弟”,大家本不愿意把债权转让他人。可是,资产公司和国企打官司,往往赢不了,即使赢了也拿不回钱,职工一闹事,法院就怕了。因为资产公司必须完成不良债权处置任务,所以只好转让债权。民企之所以竞购债权,是因为他们有追债手段,资产公司就没有。周幼清说,目前资产管理公司考虑最多的还是如何以最经济的手段尽快、最大限度变现不良资产。

  然而,这种靠民企变现不良债权的做法却给不少困难国企雪上加霜。四川省国资委一位负责人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今年通过向民企转让债权的方式加速处置不良国有资产,给国企改革造成负面影响。周良友说,十八冶净资产只有6000万元,企业即将改制,如果万贯公司把债权变股权,就可能控股十八冶。

  重庆通用机械工业公司党委副书记文国良说,资产管理公司和国有企业拥有的资产都是国家的钱,只不过一部分钱装在左口袋,一部分钱装在右口袋。不良国资处置不应该让民企暴富,现在社会上有一帮民企,专门从不良国资处置中牟取暴利,这不仅不能给国企松绑,反而给国企添乱。他建议,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时应和国资监管机构充分沟通,最好让国有单位以不低于民企的价格回购债权,使“兄弟”双方都满意,这并不难做到。


 本报记者 王金涛 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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