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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邹智威 实习生 杨弘毅 通讯员 侯微) 为了解目前长春市股份制企业发展的推进状况,近期国家统计局长春市企业调查队对长春市的67户股份制企业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长春近一半股份制企业的领导担任的职务是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肩挑”,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大打折扣。
47.8%企业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监事会易受控制,丧失监督作用
本次关于股份制企业制度创新方面的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67户股份制企业,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设立均已达100%;其中,64.2%的企业是国有及国有控股,64户企业设立了监事会,占被调查总数的95.5%;62.7%的企业设立了独立董事;47.8%的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一人兼任。
分析:董事会缺乏对公司总经理的有效制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接受董事会监督,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有47.8%的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一人兼任,这种“一肩挑”带来的是集经营者、所有者两种职能、两种决策主体于一身,董事会失去了对总经理真正意义上的监督和管理,很多决策得不到贯彻落实;监事会易受董事会和“一把手”的控制,达不到一定的监督力度,形同虚设。从而影响了企业决策的有效制订和执行等,不利于企业的规范与发展。
35.8%企业 干部、工人界限明
学历低、业务强的人很难有提升机会
从管理制度方面看,67户股份制企业中,94%的企业全面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89.6%的企业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制度;94%的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实行了公开竞聘;89.6%的企业实行了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制;98.5%的企业已建立了严格的奖惩制度;35.8%的企业仍存在干部和工人身份界限;88.1%的企业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分析:企调队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中倡导的主题,打破工人、干部身份界限,充分调动各种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唯身份、不唯学历、不唯资历,长企中三成以上的干部和工人身份差距应该彻底打破。调查结果显示,67户股份制企业中仍有35.8%的企业存在着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限,这些企业受计划经济时期的人事制度影响,以学历、资历来衡量身份,学历高的定为干部,学历低的按工人身份对待,不破格提升,这样的管理制度,无疑会严重挫伤其中一大批具有专业特长及那些学历低、能力强的员工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在用工形式上要全面彻底地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推行“能位匹配”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
一成多重点企业未缴足“社保”
本报讯(记者 邹智威 通讯员 侯微)2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市企业调查队获悉,近期该队对长春市29户重点企业跟踪监测调查结果显示:长春一成多重点企业不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据了解,在被调查的29户重点企业中,能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有25户,占被调查企业的86.2%。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国有企业为4户,有3户能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占国有企业总数的75%;已改制的重点企业为25户,88%的企业能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能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有独资公司为75%;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为77.8%;股份有限公司为100%;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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