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基金买非公开发行股票“受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09:0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基金投资定向增发等流通受限证券有章可循。证监会发出《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基金投资该类证券在信息披露、内部决策流程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

  据悉,通知所指“流通受限证券”,不仅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也包括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

  尽管没有比例的硬限制,但对如何投资此类证券,《通知》明确了三个“不得”。即不得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货币市场基金、中短债基金不得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封闭式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锁定期不得超过封闭式基金的剩余存续期。

  再有,对基金内部决策和内部约束机制,《通知》也从三方面进行了规范:强化董事会的作用,强化托管银行的监督责任,强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

  (肖渔)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