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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郑妍)17日,本报刊登的《包装盒怎能按食品价格卖?》受到了不少读者的关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负责人在随后的采访中表示,一旦发现有称重不去皮的现象,将对其所在的超市或食品店进行严惩。
走进超市,在琳琅满目的各类商品之中有一个共同特点:凡是食品、洗涤用品和化妆品都预先包装好,而且一般都在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注有由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
成的“净含量”,例如:商品包装上标注的200g,500ml,或200克,500毫升等等。有的还标注出允许偏差,如:200g±9g,500ml±25ml等等。此类商品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预包装商品,统称为“定量包装商品”。所谓“净含量”,要求必须先称重,后包装(或减去包装物重量)。各类定量包装商品占超市所销售商品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可以说超市里如果没有定量包装商品则不称其为超市。
在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消费者购物的同时,定量包装商品的“缺斤短两”现象越来越成为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了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管,一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抽查活动;二是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选择10种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开展”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三是各区县质监局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日常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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