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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评论:森豪公寓骗了谁的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08:28 经济参考报

  北京森豪公寓骗贷案判了。

  2004年,审计署曾曝光一例“姚康达案”:姚康达一人骗取银行贷款7141万元,购买128套住房,炒作房地产。这事还没算完,上海又有人贷款6.5亿元买了110套房。加上现在的这个“森豪公寓”,这些房地产公司和个人的诈骗行为,简直就让人有种错觉:拿银行的钱比掏自家的腰包还容易。

  这些银行骗贷案,骗的是谁的钱?森豪公寓骗的是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姚康达骗的是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每一个金融大案背后,都意味着大批国有资产的流失。近乎公开掠夺财产的行为,只有“无主”的财产才可能出现这种状况。

  有媒体总结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国有银行金融大案犯罪线路图:“疯狂揽储→勾结‘内鬼’→制假凭证→挪用(或诈骗)资金。”没有“内外鬼”的勾结,诈骗很难得逞。“内鬼”作为国家和人民的委托代理人,它和“外鬼”的勾结何以如此轻而易举?

  国有银行是谁的,是全国人民的。可是,“全民”作为“虚拟”个体集合,在现实中完全缺乏可操作性。国有银行的资本无法人格化,控制权就全部落入了代理人的手中。控制权的旁落,必将产生“企业内部人控制”的代理危机。

  几亿元金融黑洞是怎么造成的?这不是个案,也不是偶然现象,接二连三的金融大案告诉我们,这必有其发生的土壤和空间。可想而知,“森豪公寓”案中的这些贷款,假如是属于一个“确定人格”的人,它又怎能够不加强控制,而轻易让资产公开流失。

  要从源头上杜绝国有财产的流失,就应该消除国有银行产权的模糊性,促进财产所有者由虚拟性向实在性转化,实现资本人格化。


 萧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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