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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确定必保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 09:50 青年时报

  时报讯 广受市民关注的重大疾病险(以下简称“重疾险”)统一标准问题终于取得重大进展。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最新的进展,并表示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选出影响最大的7-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烧伤、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等)。

  重疾险的定义问题一直是引发重疾险纠纷的根源。不少保险公司为吸引消费者眼球
,争相扩大重疾险承保的病种。但是由于各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界定和理赔标准不同,造成了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纠纷不断,经常落下了“只保死不保生”的“骂名”。

  据了解,标准统一后的重疾险理赔尺度可能会有所放宽,重疾险产品将主要是承保那些不治疗危险性很高、但治疗后有较高存活率的大病。例如过去对肝癌往往是到了晚期、末期才能得到保险赔偿金,今后有可能适度放宽理赔尺度。

  另外,消费者买重大疾病保险也将更省心。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也表示,制定完成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后,将由保险行业协会推荐行业共同使用。原来各家公司的条款各不相同,消费者很难选择产品,这个定义投入使用意味着各公司都将采用统一的行业条款,大大降低了消费者购买

重大疾病险的时间和精力。

  此前,光大永明人寿杭州分公司就停售了一款重疾险,该公司一位人士指出,原来各家公司的条款各不相同,消费者很难选择产品,这个定义投入使用,意味着各公司都将采用统一的行业条款,这大大降低了消费者购买重大疾病险的时间和精力。“主要承保高存活率大病,使得重疾险更名副其实一点。”据了解,已经有公司准备在重疾险标准公布的时候马上推出符合新标准的重疾险。

  据悉,此次共有10家人身保险公司和4家再保险公司的医学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了此次标准的制定。其间,该标准制定办公室还参考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制定并使用重疾行业标准定义的经验。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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