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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会严重违规被依法撤销登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 09:23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民政部近日公布处理决定,依法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登记”行为的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撤销登记。

  据民政部介绍,2004年8月,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国家旅游局向民政部发了《关于建议撤销“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登记的函》。函称,发现“中国之友”在1999年9月全国性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中,临时借款230万元应付登记,后又将资金抽走,有
“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建议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2004年12月8日,民政部对此正式立案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在1999年9月全国性社会团体清理整顿中没有如实报告捐赠款退回情况,基本存款账户上注册资金和活动资金的总额始终没有达到当时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210万元,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行为,且始终处于连续违法状态。其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管理的通知》《关于清理整顿基金会的通知》中有关注册基金和活动基金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据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基金会除弄虚作假、骗取登记以外,还存在着内部管理混乱、私设银行账户、公益活动缺失及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一系列问题,早已无法正常发挥基金会的职能。

  民政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和《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等法规的规定,采取年度检查和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管,规范基金会的运作行为,同时加大对违规基金会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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