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探索住房社会保障新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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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 07:57 经济参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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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房价 拍卖地价 本报讯 记者最近在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针对如何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中既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又不属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供应对象的“夹心层”家庭的住房问题,成都市提出在现有住房保障体系基础上,建立公共住房制度,完善公共住房扶助体系,采用货币补贴、实物配给相结合和分层次的住房扶助方式,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问
在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及用地上,成都市采取了“锁定房价、拍卖地价”的方式,即在拍卖确定为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用地项目时,除了常规的规划条件外,还增加了特定的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和限制面积等条件。开发商在这样的基础条件上参与竞价,实现了建设主体和供地方式的市场化。它既将经济适用房供应中的政府职能和市场化运作机制有机结合在一起,又充分考虑了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的实际支付能力,同时还有效节约了政府相关资源的投入,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新模式。 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的政府定价实行的是最高限价制,即“锁定房价”,除了执行运行成本加3%利润的经济适用房定价原则外,建设项目还要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低15%至20%。目前,框架结构经济适用房的最高限价为28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最高限价为2400元/平方米。新的定价原则既符合商品市场的价格规律,又解决了市场的供求矛盾,同时新的定价原则还突破了经济适用房建设选址的局限,优化了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区域布局,降低了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因居住与就业相分离而额外增加生活成本,更有利于经济适用房市场调节功能的强化。 政府在对拆迁户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拆迁房和农迁房的建设规模、修建面积、建设标准,明确各项规划指标,各开发企业进行竞标,取得开发建设权,从而实现经济适用房的市场优化运作。 记者 吕庆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