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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忽悠广告”今后难做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 14:0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社会公众人物以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将受重点查处。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宣布,今年下半年,将集中整治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其中6类广告在严查之列。

  这次整治将重点查处的6种违规广告包括: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患
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药品广告不明显标注通用名称的行为。此次整治将消除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对经营、发布恶性虚假广告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惩。对负有责任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RJ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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